睡不著,又從床上跳起來。這次我想的還是毛弟,自從那天過後,第一次拿起記事本算著,原來這是你離開的第四十七天呀!

九年多前,我在西門町萬年旁賣小動物的攤位,帶了一隻叫做毛弟的兔子回家,那時他大約是手掌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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